原标题:央视网评隔离宠物狗被扑杀 隔离不能隔掉温度!备受关注的“主人隔离宠物狗被扑杀”事件有了新进展。(此前报道:主人被隔离,宠物怎么办?多地有先例) 11月13日,当地通报:“工作人员在未与该网民进行充分沟通的情况下,将宠物狗进行了无害化处理”,并对涉事人员进行了处理,宠物主人和工作人员之间也达成了谅解。 事情虽有了结果,但思考依然必要。
近年来,饲养宠物并把宠物当作生活伴侣的人越来越多,而防疫期间该如何对待宠物也多次引发关注和探讨。 由此引申出来如下两个问题—— 主人被隔离后,宠物该怎么处理? 这涉及防疫者工作的方式方法问题。 宠物感染与否,相应的处置该怎么进行? 这需要对法律伦理等基础刨根问底。 先来看第一个问题。 不同地区有不同的做法, 除了此事中宠物狗被“无害化处理”, 此前, 还有地方将3只核酸阳性的猫“安乐死”, 不少网友深表同情。 对比而言, 年初, 上海黄浦居民被隔离,宠物狗可随行, 北京大兴则可留一人居家隔离照料宠物; 不久前, 北京昌平实施了宠物检测后转运专门机构寄养的方案。 可见, 没有 的刚性要求对宠物“杀之后快”, 但有相对的柔性办法对宠物“因地制宜”。
此事件监控画面显示, 防疫人员手持铁棍敲打“柯基”头部, 但行为之前, 尚没有主人或宠物确诊的实锤。 在前述成功管理经验的对照下, 这样的做法, 有点操之过急, 显得一刀切了, 小狗哪里错了? 隔离不能隔掉温度啊。
我们知道, 防疫工作非常不易, 基层压力非常之大。 此小区是有阳性患者的小区, 高度重视,雷厉风行, 是必要的,可以理解。 虽然,政府和居民有尽快战胜疫情的共识基础, 但是,缺乏对“宠物怎么办”新兴问题的共识。 特别是“宠物本无事、先行扑杀之”的做法, 显得师出无名, 疏忽居民情绪, 增添社会成本, 因此,需要进一步审视。 第二个问题:宠物感染与否,分别该怎么办? 这是一个专业问题, 需要从科学和法律角度来寻找共识, 分解来看—— 1.宠物尚未确诊前,该怎么做? 或者说,宠物感染,会传给人吗? 宠物能否造成人感染,还没有科学定论。 疫情之初,国家卫健委专家曾表示,“还没有发现有宠物感染冠状病毒再传给人的,也没发现病人感染了冠状病毒以后,让家中的猫和狗发病的。病毒有种属屏障的,不是随便可以跨越。” 近期,中国疾控中心专家也表示,“目前有关新冠病毒还没有累积足够的数据,还不能确认新冠病毒是否可以在人和动物间循环传播。” 即便如此,感染的宠物有污染环境、继续造成传播的可能性,有理由在病毒流调溯源过程中,将宠物纳入其中,这是必要的。 只是目前流调中对宠物的监测,还缺少规范、标准和足够的案例。 特别是此例中,不仅操作力度欠妥,而且整个过程是否在法律框架下行事,值得商榷。 如何在防控成本最小化和宠物主人尊严最大化之间权衡取舍,应多一些周到考虑。 2.宠物感染后,该如何处理? 当前,可依据的法律是《传染病防治法》第四十二条——传染病暴发、流行时,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,按照预防、控制预案进行防治,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,必要时,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,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……其中包括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、家畜家禽。 但宠物和“野生动物、家畜家禽”是有所区别的,染疫动物扑杀与此例中宠物被扑杀又不是一回事。 目前,还没有针对动物感染新冠后的管理细则,应更加审慎决策,不可机械操作,特别要注意基于对生命的尊重,取长补短,采取更加合情合理的方案。
3. 是否对染疫宠物进行安乐死? 安乐死是伦理层面的重大问题,我国在这方面的推进一直保持谨慎。 关于动物,美国有详细的《动物安乐死指南》, 我国于2018年实施《实验动物安乐死指南》,方法有:吸入性药物、注射药物、物理方法等,但需符合相关规定并通过专业委员会审查。 整个过程应尊重动物生命,以人道的方式使动物死亡。 关于宠物的安乐死,相信随着社会进步,有更加科学的评估和更人性化的方案。 现代社会,宠物因其情感功能愈加突出,已成为很多家庭的一部分。 一些品种还价值不菲,有显著的私人财产性。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摒弃旧思维,宠物不能被当成畜生,呼之即来、挥之即去,而是活脱脱的生命,是我们的“幸福共同体”。 当下,种种针对宠物的问题, 也不能简单归因为个别执法者的粗鄙。 在这样一个新社会问题面前, 不同人群的理解, 细分法律的滞后, 治理方式的刚性, 医学领域的欠缺, 伦理层面的阻滞, 都折射出多维度、深层次的结构性矛盾。 一个社会对待动物的方式 从某种程度上体现了文明的程度, 相信随着理解的深入、 治理的进步、技术的升级, 人与动物会更加和谐相处, 公众和监管更将相向而行。